​赵黎明:营造资源平等的市场环境 依法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2020-01-17 12:58:42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民营经济在推动国家和地方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赵黎明表示,2018年,我省非公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6.7%。在西安高新区,95%以上是民营科技企业,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新增产值贡献率超80%。尽管如此,民营企业仍然存在产权界定不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参与竞争不平等、强制措施与刑罚适用不平等等问题,生存和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记者 杜静波 摄

  各界新闻网讯 1月17日,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3位来自不同界别的委员,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关注民生改善进行大会发言。省政协委员、陕西海普睿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赵黎明就《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进行发言。

  民营经济在推动国家和地方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赵黎明表示,2018年,我省非公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6.7%。在西安高新区,95%以上是民营科技企业,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新增产值贡献率超80%。尽管如此,民营企业仍然存在产权界定不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参与竞争不平等、强制措施与刑罚适用不平等等问题,生存和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为此,赵黎明建议,要制定《陕西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措施法律化。同时要把“民营”改为“民有”;产权是平等保护的核心,只有从法律上界定企业财产所有权概念,明确产权归属,才能直面“国有”对应“民有”的所有制性质称谓,消除歧视。

  营造资源平等的市场环境。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等方面,取消违反公平、开放、透明的相关规则,应依法规制金融机构歧视性审批及擅自断贷、抽贷行为,提高对民营企业信贷风险容忍度;降低资本市场门槛,拓宽股票、债券、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渠道。

  赵黎明认为,也要依法规范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处理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要清晰甄别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特别是刑民交叉案件。严格区分企业与个人财产、合法与非法财产,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赵黎明建议,还需明确法律责任与惩戒机制。明确法律责任与惩戒机制是实行平等保护的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文明施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于违反平等保护的执法司法行为应依法追责,彰显法治的权威。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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