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招生严禁“掐尖”超计划和提前招生

2019-04-27 19:58:34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今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C等级以上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另外,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

  “国际部”“国际班”招生实行计划单列

  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的“国际部”“国际班”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欲就读我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学籍注册、录取名单、招生计划相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对于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学生人籍不一致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处理。

  违规情节较重学校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招生结束后,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进行黄牌提醒、报请省教育厅摘牌处理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司 文 马 相)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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