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陕西省统计局发布2018年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陕西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38.27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9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440.76亿元,增长10.3%。
2018年陕西省乡村零售额增速超过城镇,城乡结构更加优化,城乡市场更趋协调。实现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72.2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城镇实现零售额7866.04亿元,同比增长10.0%,较去年同期回落2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继续较快增长。2018年,陕西省实现商品零售7991.25亿元,同比增长9.9%;实现餐饮收入947.03亿元,同比增长12.7%,快于商品零售2.8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变化。
同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吃、穿、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8年,陕西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增长17.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增长11.7%;日用品类商品增长17.8%。
居民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新兴商品的消费也保持了两位数的快速增长。2018年,陕西省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3%;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9%;照相机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5.8%;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4%;干鲜果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4%;水产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2%。部分服务消费快速增长,2018年,陕西省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0.1%,为近几年来最高。
此外,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上零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8年,陕西省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418.43亿元,同比增长30.8%,占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7.7%,较去年同期扩大2.0个百分点,规模进一步扩大。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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