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该部21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说,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第一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已向社会公开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很快就会发布。
据刘炳江介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入大气环境后,通过吸入或其他暴露途径,会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通常都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进行严格管控。
他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要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目前我们会同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第一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已向社会公开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很快就会发布。第一批名录共有11种污染物,其中5种是重金属类物质,6种是挥发性有机物。
“我们在常规污染物减排基础上,将有毒有害污染物逐步纳入严格管控。”据刘炳江介绍,为保障公众健康,除《大气污染防治法》外,新修制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均提出,要发布有毒污染物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通过严格管控,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等。
2017年12月,原环保部会同有关部委发布了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包含22种化学物质。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筛选出排入大气环境的11种化学物质作为此次名录的管控污染物。
刘炳江说,名录发布后,生态环境部会加大科研、监测能力,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严加管控,实行风险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控需求,适时调整名录。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将进一步扩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范围。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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