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保证西安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今年西安将继续遵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城六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自2017年12月1日,《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西安警方严格遵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工作。截止2019年1月17日,全市共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案件118起,处罚违法行为人122人,其中罚款78人、行政拘留33人,警告12人,收缴烟花爆竹4662件。
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春节期间,西安警方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予以处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西安警方还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为使古城西安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祥和、环保、健康的春节。”(赵 昊 季晓宇 赵宇璠)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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