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家龙头企业因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被取消“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 监测不合格的龙头企业,不得使用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原则上不再安排省本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各类农业项目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监测合格及递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87家龙头企业被取消“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同时,递补143家企业为“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经市县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环节,我省认定西安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等429家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合格,保留其“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资格;87家龙头企业因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取消其“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资格;递补陕西田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3家企业为“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据了解,监测不合格的龙头企业,不得使用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原则上不再安排省本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各类农业项目。
省农业农村厅希望,监测合格和递补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紧紧围绕实施“3+X”特色产业工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吴莎莎)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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