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2019-11-26 08:28:04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 11月25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11月25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汉荣在担任西安交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李某、何某、张某等人或其公司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11笔折合人民币1054.5万元、17.5万美元以及价值4.3万元的钻石一颗。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汉荣担任西安交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在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54.4亩土地开发中,违规减免合作方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387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汉荣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期宣判该案。(记者 马黎)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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