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启动 带您了解参保缴费小常识

2019-11-14 10:07:49  来源:西安晚报  


[摘要]涉及全市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拉开帷幕。...

  原标题:带您了解参保缴费小常识

  涉及全市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为了便于市民顺利缴费,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税务局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梳理归纳了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政策、缴纳方式、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小常识,供市民群众参考。

  参保范围:

  这些人群可缴费

  记者了解到,可参与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是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具体来看,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非我市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 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政策:

  不同情况有区分

  据悉,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250元缴费;此次缴费工作还积极落实了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按每人60元执行。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及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需个人缴费。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了解到,2020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 2019年 11 月 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即可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也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缴费渠道:

  多种方式便民办理

  记者获悉,个人缴纳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关部门建议可优先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和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同时也可以通过承办社保费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

  具体来看,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全市工商银行各个营业网点、手机“APP”;秦农银行各个营业网点、E终端、手机“APP”、网上银行、ATM机;全市农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全市各税务办税服务厅;12月起,可到村组(社区)代收点,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缴费。

  通过银行代收渠道缴费的参保群众,以银行自助设备打印的小票或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凭证;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缴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特别提示:

  这些人群无法直接缴费

  为了使参保缴费人准确便捷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税务部门将全市的参保缴费人信息和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已将全市500余万缴费人基础信息导入税务征缴信息系统中,这部分群众可以直接进行申报缴费。

  记者了解到,由于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符、信息重复、重复参保等原因,目前仍有50多万缴费人的基础信息无法确认,暂不能导入税务征缴信息系统。这部分群众以及2020年新参保缴费人,不能直接申报缴费。从12月起,上述人员可以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或社区、街办,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进行缴费登记后方可缴费。

  市医保、税务业务负责人介绍说,参保群众若有相关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向医保部门咨询;缴费事宜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记者 刘宁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费 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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