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印发 排名前十奖励500万元

2019-11-09 09:31:05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据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县城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据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县城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办法》设置了《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细则评分表》,围绕组织保障、规划设计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建筑、资金保障、城市管理、群众满意度七个方面46小项对全省县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

  《办法》明确,将县城建设考评纳入县城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对排名前十的县(市)作为年度县城建设先进县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在全省通报表彰,并给予每县500万元的奖励;对排名前二十的县城,在老旧小区改造、园林城市创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城建 考核评价 奖励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