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2019-08-28 08:36:29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目前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达124万,大部分托幼机构主要集中在市区的月子中心和早教机构内,专业性托育机构较少,农村地区托育机构还很缺乏,全省80.47%的婴幼儿由父母或爷爷奶奶等长辈照管,送到托幼机构的只占5%。”...

  省卫健委等积极回应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有关建议

  我省将开展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记者原登荣 实习记者 周君娜

  “目前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达124万,大部分托幼机构主要集中在市区的月子中心和早教机构内,专业性托育机构较少,农村地区托育机构还很缺乏,全省80.47%的婴幼儿由父母或爷爷奶奶等长辈照管,送到托幼机构的只占5%。”8月22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宝琴在省政协“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提及的这组数字,让与会者看到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任重道远。

  刘宝琴同时坦言,省政协开展的关于“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专题调研等活动,走在了政府相关部门前头,这种超前协商非常及时,对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和开展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她表示,下一步,省卫健委将开展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在每个市县(区)建设公办托育机构,以点带面,促进相关工作开展。

  据刘宝琴介绍,今年4月,国办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由卫健委牵头,公益性的托育机构由民政部门审批管理,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由市场监管局审批管理,三家共同监管。

  刘宝琴说,根据国办的意见,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制定《陕西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解决好家庭方面的育儿指导,由当地或社区医生上门服务;二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建设社区普惠性托育机构;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营利性托育机构;四是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可以延伸至0到3岁。“通过这几项措施,可以把责任压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回去后我们会及时把委员和专家的好建议充实到方案里报送省政府。”

  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慧敏表示:“如果保本微利的公益性托育机构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查,民政部门会从简、从快登记和办理相关运营手续。”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张同武表示,将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手续,同时会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态度,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在专家、托育机构代表提问环节,相关部门代表回答了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托育机构成本减免等问题。

  针对照护专业人才培养问题,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孙建宁说,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在我省更多师范院校,尤其在边远地区的师范院校里设置照护服务专业,将来为基层照护服务发展尽一份力。

  “发展多元、多层次的托育服务机构供给体系是全社会的目标,我们目前正配合国家发改委起草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的实施方案,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对于托育机构代表关于成本减免的问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张阿琅表示,省发改委会积极同国家发改委对接,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和项目,以支持我省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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