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政府召开例行政策吹风会,邀请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厅局负责人和专家,就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况发生。同时,有一部分人由于法律素质比较低,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为此,我省出台了《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安排部署。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张静臻表示,根据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要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本部门的具体执法情况来确定,不搞“一刀切”。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对现场执法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易引起争议的两种情况,需要全过程音像记录。(记者 李鹏)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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