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河流水质总体向好 渭河水质稳定在Ⅳ类

2019-07-30 19:21:01  来源:新华网  


[摘要]去年陕西省系统推进重点防治工作,开展了88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的整改,河流水质总体向好。...

  7月29日上午,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去年陕西省系统推进重点防治工作,开展了88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的整改,河流水质总体向好。

河流水质总体向好 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Ⅳ类

  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5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0%,劣V类断面比例为2%,城市饮用水达标率96.3%。今年1~6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改善3.5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9个百分点。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Ⅳ类,汉丹江水质持续优良,确保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

  去年,陕西省系统推进重点防治工作,开展了88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的整改。依法取缔关闭工业企业30家、旅游餐饮20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2家,整治排污口322个、交通穿越项目51个。全省26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24处。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12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6万立方米/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闭搬迁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3600多个,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1198个。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照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万余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9200余家,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部分断面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水案件29件,省检察院对全省55处重要湿地开展监督。

城镇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村水污染问题仍是短板

  报告指出,虽然目前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压力仍然很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城市建成区管网建设相对滞后,雨污混流现象普遍存在。全省城市(县城)仍有2636公里为雨污合流管网,占污水管网总长度的17.9%。临街小餐饮仍存在泔水随意倾倒情况。绝大多数市县污泥处置仍采用卫生填埋方式,技术路径单一。全省12个县未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农村水污染方面,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围城”、污水乱排等现象尚未根本改观。全省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仅有1/3,有的设施因资金短缺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建成后不能正常稳定运行。农业面源污染依然突出,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39.2%和26.2%,且呈持续增加态势。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加重了污染防治的压力。禽畜养殖问题凸显,直接影响水质安全。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 加快农村污染治理

  下一步,陕西省将继续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及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广效果好、成本低的污水处理模式,大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好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引导鼓励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标准,加强畜禽粪污处理,积极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

  同时,陕西省将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努力提升全省水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科技水平和工作效能。督促各级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查考核,管住管好每一条河、每一座湖。(郭 旭)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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