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17元,同比增长8.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10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报告显示,我省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实现较快增长,城镇居民增收开局良好,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
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17元,同比增长8.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7位,较上年同期前进6位。
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441元,同比增长8.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8.3%,拉动收入增长4.9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因素:个税改革提升居民收入。个税改革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个税免征额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添加6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效减轻了居民税收负担,带动了居民收入增长;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有力推动居民增收
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41元,同比增长6.5%;人均财产净收入707元,同比增长6.1%。两项收入共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3%,拉动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有力推动居民增收。
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省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助力企业轻装前行。财产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季度,陕西各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屋出租价格也普遍上涨,拉动城镇居民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15.9%,带动了人均财产净收入增加。
生活消费快速增长 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50元,同比增长7.9%,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消费亮点突出。
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七升一降”态势,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最快,达21.7%;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13.7%;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2.2%;食品烟酒支出增长9.4%;居住支出增长6.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6.0%;衣着支出增长1.2%;医疗保健支出下降1.3%
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居八大类消费支出首位。一季度,城镇居民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支出599元,同比增长21.7%,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增速居八大类消费支出的首位。
尤其是教育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6.7%。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家庭教育投资观念不断增强,更加重视教育、重视学习。一方面是对子女教育重视程度加深。课外补习已成为常态,为子女成长购买优质的教育服务、教育用品等;另一方面是成人学习再教育普遍增加。(梁 璠 王 昕)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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