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气荒”背后价格与成本“倒挂”现象 委员建议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2018-11-21 08:33:32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11月18日凌晨2时许,西安市锦业二路和西沣路路口处,大量出租车排队等待在500米外的CNG加气站加气。...

  □记者原登荣

  11月18日凌晨2时许,西安市锦业二路和西沣路路口处,大量出租车排队等待在500米外的CNG加气站加气。

  今年省两会,针对“气荒”现象,省政协委员、陕西美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晏立群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在提案办理中,我省物价部门积极采纳了委员建议。

  建议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作为行业资深人士,晏立群时刻关注天然气行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对于2017年的“气荒”现象,晏立群给出答案:“由于去年冬天从中亚的天然气进口量缩减,又在国内储气能力不足情况下,才导致全国范围内的严重‘气荒’。”我省城市燃气供应企业也因此背负巨大的价格与成本“倒挂”现象。

  “全国性‘气荒’时,上游供气企业采用‘高价竞拍’方式供应增量气,我省区域竞拍价格大多在2.5元/方左右,而终端销售价格由于执行政府定价机制,一般在2元/方左右,远低于购进成本价。”晏立群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冬天,全省各地燃气公司仅保供倒贴就损失数百万元至几千万元。这极大挫伤了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冬季保供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化了燃气供需矛盾。”

  他在提案中建议,为保证民生和工商业用气,促进我省城市燃气企业正常发展,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迫在眉睫。

  逐步实现天然气市场化定价

  6月10日,省物价局印发《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1月20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权国华告诉记者:“《通知》下发后,将逐步理顺省内天然气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执行同价,供需双方可以按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通知》还根据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调整省天然气公司管道运输价格,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管道运输价格并轨目标。”权国华表示。

  据了解,晏立群在提案中关于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市在今年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时,将价格联动机制一并听证,为逐步实现天然气市场化定价创造条件。

  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

  11月12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拟定西安将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联动周期确定为一年。在联动周期内,当城市门站价格涨幅达到或超过15%时,对销售价格再作适度调整;涨幅低于15%的到下一联动周期一并调整。

  此外,还将建立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确定每年1、2、3、11、12月为天然气需求旺季,其余时间为淡季。在充分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依据企业采暖季采购气量、购气结算价格等计算综合差价,由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共同负担。季节差价制度经听证会讨论通过后,在每年天然气需求旺季时启动。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我省各市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权国华说,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权国华表示,《通知》下发至今,榆林、宝鸡、延安等大部分地市已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我省城市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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