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向自贸区委托共42项行政管理事项

2018-08-23 08:44:50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各管委会委托42项行政管理事项,向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各管委会委托91项行政管理事项。...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各管委会委托42项行政管理事项,向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各管委会委托91项行政管理事项。

  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等42项行政管理事项委托自贸区各管委会实施;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等91项行政管理事项委托四类“功能区”各管委会实施。(记者 文晨)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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