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级监管保健用品生产企业

2018-08-22 08:40:14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8月21日,来自陕西省食药监管局的信息:从9月9日起,我省将对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

  ■D级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违法生产经营保健用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讯(通讯员 张伟峰 樊琳)8月21日,来自陕西省食药监管局的信息:从9月9日起,我省将对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

  按照《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工作。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办法》明确,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评分制,起评分为100分,根据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扣分。95(含,下同)分以上评为A级,80分以上评为B级,60分以上评为C级,60(不含)分以下评为D级。其中,企业受到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的,一次扣20分;责令停产停业的,一次扣30分;同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适用多种扣分情形的,按扣分值最高的执行,不重复扣分。

  《办法》明确,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D级,且两年内不得调整其信用等级:(一)产品检出违法添加、掺杂使假的;(二)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或一年内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累计三次以上的;(四)违法生产经营保健用品,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七)严重违反保健用品法律、法规的。同时明确,省食药监管局将信用等级为D级的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便于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办法》规定,食药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监管部门应根据年度信用等级,对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管理,其中,A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日常检查。B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2次日常检查。C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2—3次日常检查;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约谈。D级企业除吊销许可证的外,被责令停产停业的D级企业经整改后,由市局按照《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达到要求的,县(区)局每年至少3—4次检查,产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企业列入飞行检查的名单。并且结合产品安全风险情况,县(区)食药监管部门可增加检查次数和抽检数量。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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