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老陕”愿意吗?

2018-08-20 08:27:41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记者 满淑涵

  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即“以房养老模式”,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老人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其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提前兑现房子未来的价值,用于改善晚年生活品质。“以房养老”虽全面放开,但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却频频遇冷。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哪些人适合用这种方式养老?陕西市场买不买账?听听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政协委员如何解读。

  陕西将开展相关市场调研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正式进入国家政策支持层面。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至2018年6月30日。

  虽然省会城市被原保监会纳入“以房养老”试点范围已有两年,但西安尚未开展相关业务。记者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国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杭州有业务落地。

  今年7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提到“支持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保监局了解到,他们将通过市场调研和科学分析后制定落实措施。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总公司的具体通知,但是近期已有三位客户来咨询相关业务。”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一位客户经理表示,因为“以房养老”关系到房产估值、老人健康状况评估、收益年限等环节问题,具体细则还要等总公司下一步安排。

  为养老提供另一种选择

  2011年省两会期间,第十届省政协委员雷华锋提交了《关于在我省开展“以房养老”反按揭试点的建议》。在提案中,雷华锋具体分析了“以房养老”反按揭制度实施的基础、条件以及存在的诸多阻力。“当时对这方面研究得很多,考虑作为解决老年人经济困难的一种途径,也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一种补充,‘以房养老’确有可行之处。”

  雷华锋认为,个人在青年时用按揭买房,中年还购房贷,退休后出售住房,并将全部住房资产的价值逐步变现,作为晚年养老用资。反按揭可以实现个人资源在其一生的合理配置,实现住宅资产与金融资产在个人一生中的价值转换。

  “许多老人住的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盖的单位房,后来可能因为改善性需求又买了房,但是不少进城的农家子弟却面临住房问题。从经济角度来说,反按揭是盘活存量资源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形式。”近几年,雷华锋也持续关注“以房养老”在全国的试点情况。他指出,这一过程中应加强对反按揭的监管力度。“每月能多获得一笔资金,而且终身源源不断,老人可以选择住养老院、购买服务或者雇保姆,但老人接受这个政策还有个观念转变的问题,大多数老人还是觉得房子留给儿孙后代是个念想。这就需要在制度设计上随行就市,比如制定一套允许房产赎回的办法,允许其子女在老人亡故后,有购买这套房子的优先权,满足老人希望故后让子女拥有这套房产的愿望。”

  省政协委员、陕西保监局局长毋育生表示,“以房养老”为老百姓提供了另一种养老选择,是完善目前养老体系的一种渠道。“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接受起来还需要一个过程。”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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