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为缓解药品企业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陕西又放实招了

2019-05-29 11:42:02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摘要]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缓解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短缺难题,省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等多项创新举措。...

  西部网讯(记者 张棋 通讯员 张伟峰 贺一辰)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缓解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短缺难题,省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等多项创新举措。

  鼓励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开展用药服务

  《通知》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应制定执业药师在岗工作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连续2次日常监督检查中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的,按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并予以公告。

  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监管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鼓励实行“七统一”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问题

  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迅速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之间现实矛盾,《通知》明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对实行统一品牌标示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以下简称“七统一”)且零售门店超过3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省局认定后,执业药师可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总数应保证每个零售门店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由零售连锁总部统一调配使用。

  同时鼓励实行“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不配备执业药师,由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探索、试点第三方执业药师数字化身份确认和远程服务,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工作,同时对使用从业药师、药师的药品零售门店合理用药进行指导。

  《通知》缓解基层执业药师短期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通知》提出,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师管理参照执业药师管理办法执行。

  对此,陕西医药零售协会秘书长李士威说:“陕西有注册执业药师一万八千多名,但主要集中在大中小城市,执业药师短期最严重的区域就是乡镇和村,省药品监管局出台这份通知含金量很高,必将更好地推进乡镇、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的解决。”

  《通知》中还强调,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半年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此举大大方便了慢性病患者购买处方药的需求。

  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同时,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公示,确保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药品监管部门既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用药安全,也要深化“放管服”改革。”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小宁说,要以“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的新理念,推动监管新举措,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服务百姓健康生活需求。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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