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制定实施细则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2019-07-10 09:46:59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摘要]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

  就意见中提到的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问题,吕玉刚说,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由于过去程序性规定不严密、不规范甚至缺失,影响了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有的对学生“不愿管、不敢管”,有的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学生也不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为此,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吕玉刚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意见要求,一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基本原则。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促进广大教师对学生既热情关心又严格管理要求。三是抓紧修订教师法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个别地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过低

  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过低情况,刘昌亚说将采取4个措施:第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把义务教育的发展始终作为领导教育的重中之重,落实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职责,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第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做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第三,强化考评督导。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第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没有承担起主体责任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

  给家长布置作业将要严格查处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郑富芝说,首先要回归到给学生留家庭作业的目的和功能上来。作业是为了让学生温故而知新的,既然是留给学生的,就要由学生去完成,不能布置给家长。第二,留给学生的作业家长替做了,长此以往会给孩子们灌输一个什么样的思想?自己该做的事还可以让别人代替,这不是教育的初衷。下一步怎么办?既然中央有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如果哪个学校、哪位老师违反了中央的规定,那是要严格查处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对孩子们不能发出错误的、有害的信息。我相信我们的校长、我们的老师会严格执行,也希望广大家长广泛地监督,争取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 据新华社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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