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型实施办法》培育养老领域龙头企业

2019-04-08 08:40:07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对建设培育企业明确相关支持管理措施,要求各地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定期跟踪、跟进服务、确保落地;结合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对建设培育企业给予便利的支持服务。进入认证目录企业,国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进入认证目录的企业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并向全社会公示,每3年进行资格复核,确保建设工作动态实施。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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