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厦门监管局对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银保监(筹)罚决字〔2018〕9号)。
决定书显示,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董继松,该分行存在未尽职调查核验大额存款证明书真伪,贸易背景不真实导致融资资金被挪用,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向普通个人投资者销售,向本行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厦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罚款14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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