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地条钢现象有效扼制 部分违法违规问题仍存

2018-06-15 16:2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约谈8家境外发债未备案企业的信息,是否还有进一步措施?发改委对此回应,近期,发现部分企业发行外债未按规定事前备案登记。为此,发改委约谈了部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指出企业发行外债存在的违规之处,要求企业发行外债严格遵守2044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并监督企业履行事先备案登记手续。...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日就企业违规发行外债事宜答记者问时表示,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稳步推进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金硕 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约谈8家境外发债未备案企业的信息,是否还有进一步措施?发改委对此回应,近期,发现部分企业发行外债未按规定事前备案登记。为此,发改委约谈了部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指出企业发行外债存在的违规之处,要求企业发行外债严格遵守2044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并监督企业履行事先备案登记手续。

  5月18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约谈违规发行外债的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将有关约谈情况进行了公告。

  发改委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企业依规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控外债风险,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方式:如初次发现企业发行外债有未事先办理备案等违反2044号文相关规定的行为,约谈企业和承销商、律所等中介机构,并在发改委官网发布相关警示公告;如再次发现违规行为,则在发改委官网点名警示违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通报其违规行为;如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则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问责,暂停有关企业的境外发债备案登记和有关中介机构参与发行外债。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监督企业履行事先备案登记手续 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实行“三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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